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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政策让适龄流浪儿返乡安置并重回校园

[日期:2011-12-27]   来源:合肥新联学校 

  儿童是无辜的,他们从出生的那时候起,对社会的认知是一无所知的。流浪儿童的生活就更加的悲惨,如何解决这一情况,国家相关部门作出相关政策调整。昨天,民政部、中央综治办、公安部等八部委联合下发通知,部署从现在起至2012年年底,在全新联合开展“接送流浪孩子回家”专项行动,提出到2012年年底,我国城市街面力争实现无流浪未成年人。

  民政部部长李立国提出,将抓紧修订《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》,以协调相关部门在打击整治、主动救助、教育矫治、回归安置、源头预防等环节或工作任务中积极承担责任,及时通报情况,共商措施。

  要求各地进一步落实义务教育、职业教育、社会保障等政策,防止未成年人因生活贫困、灾病致贫等外出流浪乞讨;安置返乡乞儿上学、就业或给予家庭实际困难资助,避免他们再次流浪乞讨。对暂时查找不到父母或监护人的,民政部门要通过救助保护机构照料、社会福利机构代养、家庭寄养等多种方式予以妥善照顾。

  提出建立社区流浪未成年人发现和报告机制,及时发现救助流浪未成年人。民政部门要开展经常化主动救助服务,根据流浪未成年人身心特点,采取多种方式引导其接受救助;对不愿接受救助的,要组织社工、志愿者进行一对一地劝导、救助服务。城市管理部门要充分利用数字化城市管理平台呼吁社区、村(居)委会,动员公众关注并及时发现和劝导流浪未成年人,将其护送到救助机构接受救助,或及时向公安机关报警。

  要求,流浪未成年人家乡民政救助机构,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接收甚至遗弃流浪未成年人;教育部门要及时安排返乡适龄流浪未成年人入学接受义务教育,指导中等职业学校做好接收工作,并对家庭经济困难并符合条件的返乡未成年人予以资助或减免学费。对不适合入校接受教育的,要支持救助保护机构开展替代教育,做好教育矫治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要帮助劳动年龄内的流浪未成年人就业。实现就业,就必须要经过技能培训,而合肥新联培训学校常年开设建造师培训班,培训出优秀的生存技能。

  保护儿童,保护孩子,不是一句空泛的标语,而是一些实际行动必须要表现出来的效果。社会主义国家怎么能有这些呢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