在当下许多地方开展保障房建设普遍存在一种仓促上马、急功近利的倾向,可是对类似于融资渠道、建设管理、质量监督、住房分配、退出机制等方面都没有足够的研究和系统规划。中国的住房保障一定要先从体系上进行建设,在体系上没有想清楚的时候,在点上不要着力过大。
一是住房的阶段性短缺现象在所有发展中国家都是存在的,一定要有一个长远的考虑,要在住房制度的建设方面遵循国家工业化、城市化过程中住房供求的一些基本规律。二是理清房地产住房、基本住房、保障房这几个概念的性质,要区别对待。住房整体上是消费品,同时又是投资品,但是,基本住房只是消费品,绝不可成为投资品。
保障房建设是一个民生工程,工程量大,涉及的面很宽,所需资金又多,周期又长,关系到亿万人的利益。老百姓关心的,一是建设,二是使用,三是管理。他在今年的提案里建议,要重点研究保障房的顶层设计。他认为,应该把产权加实物保障的模式改为使用权加货币补贴的模式,这样就可以避免在房屋购进和转让过程中出现权钱交易等问题。
针对保障房目前存在的一些问题,专家吁政府应加快保障房的立法,这是从根本上解决问题、从源头上解决问题的重要步骤。不要等到大批的保障房建成以后、出现问题以后,我们再回过头来立法,那就晚了,因为涉及很多人。
在对于保障房建设方面,专家提出意见,:一是它跟整体改革结合在一块,需要地方政府因地制宜,多想办法,发挥地方政府的创造性;二是保障房的建设和融资要跟市场结合,投资者不仅仅是出钱,地方政府还要请投资者来监督保障房的建设和未来的使用,包括收租环节都要监督;三是保障房的建设还应该和整个住房体制的改革结合在一块。